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旬邑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办案基本要求,落实“三看”举措,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有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看主体身份。党员干部的身份信息对于掌握其违纪行为的发生、认错态度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阅卷过程中加大对党员干部身份信息的重视程度,通过翻阅党员身份证据材料、入党志愿书、干部履历表、婚姻状况材料、岗位职责明细等主体身份材料,明确职级,确定处理权限,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发展轨迹。同时对党员干部主体身份证据材料取证不到位,身份信息在相关证据材料中出现矛盾的情况,要求审查调查组规范程序,重新取证,认真核实认定,保证各案卷主体身份材料信息前后一致。
二看事实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案件审理的工作方针,也是执纪审查的关键。审理案件时主要看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重点审查被调查人及相关证人的言词证据材料,检讨书,银行、司法机关、档案中心等提供的书证、物证材料,审核书证反映的信息与审查调查报告中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是否吻合,言证内容与违纪违法对象供述是否一致。认真分析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看相关证据能否与违纪违法事实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案情复杂,证据数量庞大的疑难案件,抓住疑难点,化整为零,分组整合材料,逐一查找,补正漏洞,全面客观的了解违纪违法事实。阅卷审理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审查调查组沟通对接,指导其重新补证。
三看纠错态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例规定,旬邑县纪委监委在审理阅卷过程中,认真审核其认错态度。一是查看本人检讨书,是否深入陈述违纪过程、违纪原因,思想认识是否全面、客观;二是查看问题交代情况,是否实事求是,有无避重就轻等;三是查看认错态度,是否积极配合审查调查,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等。通过综合研判,合规量纪,恰当处理,既体现执纪严谨,又体现执纪温度。2021年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41件,移送司法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