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监委部署要求,聚焦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为全县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坚强保障。
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项目化政治监督为统揽,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县镇换届等26个政治监督项目,督促整改问题77条。以日常监督为抓手,监委成立以来,规范处置涉监察对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510条,办结487条,完成651名县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归档工作,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61人次,有效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聚焦职责使命,依法履行调查职责。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依法审慎使用谈话、讯问、询问等措施,在调查取证、定性处理上严格标准,在文书制作和签批程序上明晰权限,确保了调查工作的政治性和程序行。县监委成立以来,先后严肃查处了师某、孟某、杜某、杨某、杜某民、王某等职务犯罪移送起诉案件,特别是2018年3月,县监委积极对接并协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严肃查处了太村镇东堡子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妻子名下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成为全市首例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严肃执纪问责,依法履行处置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县监委成立以来,先后立查案件244件,政务处分265人次(其中,乡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件19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件14人,判决8件13人)。同时,坚决做好案件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31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