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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抓早抓小“治未病”突出用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 作者:张小刚 王伟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25 09:38:24

“这次谈话不仅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警示我如何抓好后面的工作,今后我将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工作……”日前,旬邑县一名镇党委委员在接受县纪委诫勉谈话后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挺规不放松,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科学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好纪律审查第一道关,以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综合效应。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人次,占总人数的74.1%。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节假日节点、疫情防控、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监管使用,聚焦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微小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提醒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变为“大病”。

同时,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对反映问题的不同情形经分析作出相应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且轻微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根据本人谈话函询情况,对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予以了结,反映属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置。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不定期针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对存在整改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着重协同贯通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做实‘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常抓常严,从思想深处解决干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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