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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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5人次
来源: 作者:赵美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14 09:18:30

今年以来,旬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纪问责,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1-11月份,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1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66人次,占比59.5%;第二种形态处理218人次,占比35.5%;第三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比4%,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比1%。

严格执纪问责,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有腐必惩、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全面推进,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狠抓审查调查工作。做实做细监督首责,把发现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重点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破坏营商环境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结合当前全县开展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坚持“镇案县审”,确保案件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镇(办)案卷协审及时、规范、高效。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镇案县审”制度要求,针对各镇(办)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情况,以“镇案县审”制度为抓手,分别在每月8号、10号、12号对全县各镇办案卷资料进行分组分批次审理,“点对点”把关、“面对面”点评,始终做到统一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着力推动镇(办)纪委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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