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组织对我的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和关心关爱。今后工作中,我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支持配合、落实好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着力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这是旬邑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着力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大祸,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小过即问、动辄则咎,体现严管厚爱,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此外,在第一种形态运用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严把“谈前、谈中、谈后”三道关口,精准定位、对症下药。坚持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做到问题没有说清、错误认识不到位、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真正使谈话函询对象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真正受到党纪党规教育,确保谈话函询走“心”不走“形”,力求祛病除根。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纪明人,以法警人,真正起到抓早抓小、挽救干部、治病救人的目的。
据悉,1-5月,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5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1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诫勉谈话47人次,函询谈话4人次,警示谈话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