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旬邑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突出宣传重点,强化舆论引导,将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有效融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反腐倡廉浓厚社会氛围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精准定位,把握宣传导向。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和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第一要务,贯彻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传播廉洁文化、引领时代风尚,弘扬社会正气,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浓厚氛围。
聚焦主业,突出宣传重点。明确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让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和行为规范;深入宣传党中央和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和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投入到正风肃纪中来;大力宣传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经验做法,生动鲜活的讲好旬邑反腐故事。围绕“五个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广泛宣传。让外界及时了解旬邑“反腐动态”,形成警示震慑,强化舆论引导。
规范流程,严把稿件质量。《通知》要求,各镇(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宣传报道稿件由所在镇(办)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先行签字审核把关后投送邮箱,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审定投发;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委指定邮箱,由组宣部审核后,交由分管常委签字报送市级主流媒体;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投送稿件由组宣部负责人、分管常委及分管副书记审定后,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统一报送。同时,严禁报送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稿件;严禁稿件内容抄袭、拼凑等现象发生;严禁网络搜集相关照片、漫画等报送,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全员撰写,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利用每周例会,对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进行交流学习,总结经验,确保宣传工作高质量推进。坚持全员撰写,凝聚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合力。上至委领导、下至一般纪检监察干部,“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呈现出全员动手动脑,各方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了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各项具体日常工作之中。各镇办、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不断加强工作交流,整合宣教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宣传实效,强力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制度。要求各镇办、委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在主流媒体网站刊发稿件不少于4篇 ,县委直属机关纪工委、园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每月不少于2篇。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周点评、月总结、季通报、年表彰”制度。每周机关例会,对上周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稿件刊发情况进行点评;每月对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总结,对于排名后三位的,由分管副书记(常委)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每季度对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季度排名位列后三位的,由分管副书记(常委)进行约谈提醒;年终对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