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对镇区重点防控区域整体安排部署不力,未对太村街道采取设卡、登记、消毒等管控措施,存在严重漏洞……”2月13日,旬邑县纪委向太村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明确存在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我委在纪律审查调查中,发现你局存在: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向下属单位借款长期挂账,收款收据入账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收支制度、规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2、及时成立清查小组,对长期挂账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3月19日,旬邑县监委向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将处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监委。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补足工作短板、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以上是旬邑县纪委监委就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缩影。
向监督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同时,结合信访举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针对监督检查及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施策、精准研判,按照管理权限向有关党组织对症下药开出治理“药方”,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及时向存在问题及案发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变成“一纸空文”,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及时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深挖细究、举一反三,从源头整改。在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过程中,全程指导督办和回访。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重点针对建议书执行、限时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及时督办和回访,让纪检监察建议在“带电”“长牙”中落地见效。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改进、执行相关建议、我行我素、无视纪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旬邑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身边“活教材”。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累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及时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督而不改、错而不纠、纠而复发等现象发生,坚持在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不断压紧压实责任,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彻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