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查办案件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在做好核查处置举报件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实施闭环管理模式,推动信访举报问题妥善解决。
归口受理突出“准”。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精神,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接收管理,根据问题线索来源,由专人负责将相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建立台账清单,逐一登记信访举报反映时间、反映人及被反映人信息、反映问题、处置方式等情况,为统计数据、信访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同时,由信访室主任提出阅批意见报委领导审批,明确信访办理流程时限、承办部门、处理结果及反馈要求等,确保每件信访举报件都能够及时处置到位。
反馈结信突出“优”。为避免调查处理与情况反馈脱节,规定承办部门需在1-3个月内办结并报送核查处理情况。扎实执行信访举报实名检举控告双向承诺制度,在受理群众来访时,与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解决越级访、闹访、缠访等问题。严格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度,信访举报件办结后,由承办人员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4年以来,签订信访举报实名检举控告双向承诺42份,实名举报件办结35件,答复反馈35件。
制约监督突出“严”。依托检举举报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督查指导方式,综合运用电话抽检、发函督查、约谈交办等形式,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承办部门检举控告办理情况开展跟踪督导,提醒承办部门及时在系统录入信访件处置信息;线下采取月通报、季度催办方式对上级转办和重点线索办理情况定期电话催办,对压件不办、核查不严、处理拖沓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闭环管理。向8个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电话督办催办3次,确保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得到及时处置,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