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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五项措施”高质高效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
来源:长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0-20 09:56:16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统计质量,发挥数据统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学习,确保实效性。认真组织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规则》《咸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7.0版软件使用手册,对一些填报易出错点进行了专门讲解,厘清了一些模糊的概念,再次强调了数据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规范准确报送数据的责任感,明确了填报内容,凝聚了统计合力,确保数据填报统计工作更精准。同时结合市纪委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主动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开展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性。对照《咸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7.0版软件使用手册要求,对于案管系统收集录入的资料,特别是涉案人员监察对象分类、职务级别、干部管理权限、违纪违法问题种类等关键和基础统计项目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以提高统计分析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实行数据录入统计工作“双岗双审备查”制度:一是每项数据统计工作都必须由两人负责,一人负责数据收集、录入、整理,一人负责统计结果的审核、复审,通过复审减少数据存在的误差。二是各单位、各部门的数据报表以及从案管系统调取的数据报表全部附统计结果后保存备查,保证统计结果的出处具有可查性。

催办督办,确保及时性。建立健全案件督办、通报制度,对交办的线索一个月内没有处置的,电话了解情况,日常交办的线索,按初核两个月、立案三个月的时间要求进行跟踪督办,距离到期10天的电话预警提醒,超期未结的书面催办,限期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立案件超过6个月下发督办函,重点关注、重点领域、领导交办、上级交办线索一周一督办。同时采取每月一定范围内通报、每季度全系统通报的方式,对各单位数据统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迟报、错报等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持续强化压力传导,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性。

建立机制,确保规范性。对标上级考核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分析工作质效的通知》,对各案件报送部门报送内容、报送时限、报送要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迟报登记备案制度,下发案件备案目录,建立迟报台账,对迟报的单位进行登记备案,注明报送时间及迟报原因,报送人当面签字确认,分管常委审核,加深及时报送印象,同时在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杜绝同类问题再发生。每月向委主要领导、每周向分管领导呈送线索、案件、四种形态、当月报送率等主要指标,定期对各类专项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严格审批,确保严肃性为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的调取运用,避免“数据满天飞”“提供人不明确”等问题的出现,建立了数据调取审批备案制度,数据的调取、上报、运用等环节一律报相关领导审批。各室部调取运用数据的,报分管常委批准,并登记记录调取数据的时间区间、项目、数值等具体内容备查;需要上报的数据或者其他单位调取的数据,要将调取数据的时间区间、项目、数值等内容形成材料,并附相关基础数据材料作为佐证以“呈批件”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获批后再行上报或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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