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呈批报告引用条款有误扣1分,审查报告缺少一位工作人员签字扣0.5分,被谈话人签字不规范扣0.2分……,此案卷存在三方面8个问题,最终得分89分。”这是长武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为7月份结案案卷进行“一案一评查”打分的工作场面。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结合工作实际,5月份下发了《长武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制度”》通知,对移送审理的案件,经形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并进行。
列出重点,规范审核把关。“一案一评查”工作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为标准,围绕案件来源、审查调查方案、审查时限、证据审核、案件审议等方面作为质量评查重点,通过对每个环节、每份材料的认真审核,及时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督促承办部门对不合格的案件“回炉”再造,及时整改,确保每一个案件程序到位、条文适用合理。
发现问题,提升案件质效。通过细化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列出扣分项和对应分值,并根据评查打分情况,将案件质量评定为A(85分以上)、B(60分—85分)、C(60分以下)三个档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审理室逐案列出详细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个性问题“点对点”进行并督促各办案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共性问题和个案突出问题汇总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规范的建议,从而更好的提升案件质量。
扎实整改,强化结果运用。案件评查打分情况及评定等次经案件审理室集体研究,并报协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书面反馈案件承办室。对于连续三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或者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把评查结果作为审查调查考核的一项指标反馈通报,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督导检查,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的质效。
目前,审理室通过“一案一评查”审理案件17件,提出反馈意见103条,案件承办部门根据反馈意见逐项完成整改,实现了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整改和提高的有效衔接,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