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巡察移交线索处置机制,按照“高效率分办、多部门联动、多层次参与”原则,严查快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清零,以质量过关、成色过硬的工作实绩,保障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高效率分办、集中化管理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为巡察移交线索开通“直通车”,明确专人对接县委巡察办,及时就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逐项登记建立动态工作台账,按照线索类别、处置时限等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在严格遵循线索处置流程的基础上压缩流转时限,在线索流转至办案科室后,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周对接、月小结”工作制度,对线索处置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办,在周末、月末通过当面督促、电话催办等方式,提醒承办部门提升工作效率,加快线索处置进度。同时对已经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销号并入库归档,定期向巡察办通报线索处置情况,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底数清、动态明。
多部门联动、合理化处置问题线索。办案科室接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会同相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问题线索、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单位的详尽情况,通过召开分析研判会,对问题线索的初步处置、疑点难点、定性量纪等可能会遇到的情况进行逐一“过筛”,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方式,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可行措施,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工作具体开展中,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案件分管领导及时掌握问题线索的处置进展情况,适时对问题线索处置的方向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把脉”,有效防止有价值问题线索的简单处理与常规问题线索小题大做的现象,提升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质量与效率。
多层次参与,制度化巩固巡察成效。始终坚持“一盘棋”格局,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融合优势,切实推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果转化。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组、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会议,原原本本、逐项逐条总结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建议,锲而不舍地不断完善现有的工作机制,再以机制完善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帮助相关人员认识不足改正工作,进一步指导和督促被巡察部门着力破解“顽瘴痼疾”,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下一步,长武县纪委监委计划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后续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重视整改、敷衍整改、整改推进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保障县委巡察工作的权威性、震慑力,切实助力县委巡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