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同志正在处分影响期,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日前,长武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相关人员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在干部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强化“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带病评优”“ 带病表彰”等情况出现。去年,该县已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共4914人次,提出否定意见47人次。
审核程序“严”。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制定《党风廉政回复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对单位和个人党风廉政情况审核的5个方面的内容,对受理范围、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在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按照流程分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把关,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严格把握回复时限和要求,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最后以复函形式反馈相关部门,审核工作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廉政意见审查程序规范有序。
审核内容“细”。县纪委监委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在搭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和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监督网,及时准确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为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县纪委监委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核结果“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通过对廉政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区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客观公正的建议,做到有“病”说“病”,不隐瞒、不回避,确保审查对象“廉政体检”结果准确、真实。
“我们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关口,加强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