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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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织密织牢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网
来源:长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武倩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2-15 09:06:21

近期以来,长武县根据《咸阳市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

加强思想认识,深入推进“三转”。《通知》中强调,各镇(街道)党(工)委要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干好工作。

落实双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从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外出报备以及日常工作联系三个方面落实“三为主”要求,突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案件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并要求必须遵守县纪委监委有关规章制度,各镇(街道)纪(工)委要积极联系指导室(部),分析研判工作,加强协作区内协作联动。

加强干部配备,提高队伍素质。《通知》从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学历、专业等方面作出要求,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等要求,人选上报县纪委监委并考察,县纪委监委批复后,由镇(街道)党(工委)发文任命,并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并要求不得随意、频繁调整专职纪检监察干事,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人专用,不得安排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事情,务必做到“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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