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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严把“三个关口”抓好镇(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
来源: 作者:赵 燕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1-12 10:03:35

为进一步提高镇(办)案件质量,有效解决基层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查审不分离、流于形式、力量不足等问题,拓展“镇案县协审”制度有效延伸,推进“三化”建设成果,长武县纪委监委严把“三个关口”抓好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工作。

层层审核,做好案件的“入口”关。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办理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完善好案卷资料后送包抓纪检监察室初步审核加注意见,再经分管常委、分管案件副书记、主要领导签字,案件承办人员填写《案件移送交叉审理申请表》,由分管审理领导、分管常委批转至审理室进行分流,有效避免了基层随意立案的问题。审理室接到案卷相关资料后进行初步筛查,对于案情相对复杂、疑难的自行审理;对于一般性案件,指定其他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交叉审理。

程序严谨,注重案件的“质量”关。“被审查人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取证不到位,未按要求调取入党志愿书是否需要继续补充取证;案件认定的违纪事实证据不够充分,只有被审查人的供述,未与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是否需要退回补证”。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审理室会经常接到基层纪检干部的此类业务咨询。审理室干部在做好业务培训的同时要求指定审理人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和程序关,重点查看错误事实构成要件是否充分、证据之间是否矛盾、定性量纪是否准确、审查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对于需要补证的,由被指定案件审理单位填写《补证意见表》后退回案件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按照补证意见完善资料后及时移送被指定交叉审理单位。对于未按要求补证的,县纪委会按照考核办法进行量化扣分,有效的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交叉评查,严把案件的“出口”关。县纪委定期对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交叉审理的案件采取随机抽查、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及执行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评判。针对评查过程中梳理出的易发多发问题逐一反馈并进行通报,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水平。同时,评查过程中发现对交叉审理工作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或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要求参与交叉审理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截至12月底,全县8个镇(办)对近两个月办理的43件违纪违法案件已全部完成了交叉审理,目前,县纪委审理室正在随机抽取案卷进行检查,下一步,将对8个镇(办)今年下半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让审理工作在便捷、规范、高效的基础上逐步提升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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