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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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 作者:赵燕 李向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8-20 09:16:21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处理的有机统一,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显著成效。

注重挖掘,合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切实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意识,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同时,各部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能认真研判分析,合理进行处置,并做好问题线索记录,定期进行梳理,做到了科学剖析、高效处置。

宽严相济,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纪法协同,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专项工作,不断探索强化监督职能。十九大以来,全县纪检系统使用“四种形态”处理275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共计处理2702人,占比98%,第三种形态处理33人,占比1.1%,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占比0.9%,“倒金字塔”的分布结构愈发明显。

坚持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全系统坚持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印发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同时,在系统内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邀请单位业务骨干讲课辅导等方式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让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提升各方面能力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从而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督促践行“四种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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