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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直机关纪工委严把“三个关口”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 作者:魏彦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5-27 09:23:26

今年以来,长武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坚持案件审理工作“二十四字”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优化审理流程,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12月份以来,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7件,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3人。

案件送审,严把调查程序关。坚持案件移送“五不收”(即:证据材料不全不接收、办案程序不合法不接收、文书材料不规范不接收、办案手段不合法不接收、涉案款物手续办理不完备不接收),对移送审理的案件,从线索处置到移送审理各个办理环节和流程全面进行审核,对审查符合移送条件的,经工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签批后转入审理程序,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注重事实,严把证据审查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错误事实认定,坚持“四对照、六不定”制度(即:对照错误事实材料确认证据的确凿性、对照被审查人的陈述鉴别证据的真实性、对照各类证据相互关联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对照办案程序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只有被审查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定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或从疑的不定案、证据证明结果不具唯一性的不定案、只有间接证据的不定案、孤证或没有形成证据链条的不定案、言词证据和其他证据无法印证的不定案),严格把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审理中发现证据不符合规范和标准,事实不清、不准确,证据不足等情况的按程序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所认定的违纪事实经得起历史检验。

宽严相济,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多维度、多层面分析违纪人员所犯错误,注重把握“三条原则”(即:从严执纪,严厉惩处那些顶风违纪违法的,维护纪律严肃性;立足教育,主动挽救工作失误的,把握运用纪律的灵活性;服务中心,切实保护真正干事创业的,体现执行纪律的实效性),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综合考虑,提出处分意见函。同时,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及时掌握本人思想状况、处分决定落实情况和具体执行效果,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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