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归口监督单位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工作职责要求,以“三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运用“看、听、谈、讲、研、谏、查”七种方法,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用好“看”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落实”中。把定期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结合当前工作,经常到归口监督单位进行综合性的或针对性的督导检查,通过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和台账、延伸检查下属基层单位等方式开展监督。先后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30专案核查,平安建设“九率一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0轮次,发出检查通报4次、提醒函4件。
用好“听”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决策”中。坚持把参加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作为监督的重要形式,去年以来参加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90次,通过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及时了解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履行职责要求以及进行“三重一大”决策的情况。
用好“谈”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交流”中。经常性对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听取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深入审判执行和执法现场了解情况、开展谈心谈话,提出工作和纪律作风上的要求。截至目前,使用谈话室开展各类谈话102人次,其中与归口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分别谈话22人次,其他谈话48人次,党委(党组)使用场所开展“同志式”谈话32人次。
用好“讲”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警示”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通报纪检监察组及监督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归口监督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33场次,上廉政党课5次,组织学习《舆情快报》36期。
用好“研”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破题”中。每半年召开一次归口监督单位主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过组织学习讨论、相互交流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促进工作推进和落实;围绕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工作开展调研,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3次。
用好“谏”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督促”中。依据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归口监督单位实际,及时向归口监督单位提出年度工作建议;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巡察反馈问题及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等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5条、约谈8人。
用好“查”的方法,使日常监督体现在“从严”中。认真排查政法系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同时向监督单位及时提醒和指出发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去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案7人;实施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检查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