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干部专业化”塑造监督执纪“主力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始终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常态化通过“当会点评、明察暗访、全县通报、跟踪整改、适时问责、及时约谈”等方式,全面推动“三转”工作走向深入。截至目前,因落实“三转”工作不力通报批评纪委书记1名,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3名,实现了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长、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113人。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全方位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一方面,以学习为根本,推动业务知识系统化。大力实施“全员培训”工作,以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审查调查业务工作知识为重点,采取举办夜校学习班、开展业务理论知识考试等方式,激发主动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同时,常态化开展“每周一讲、人人讲”活动,搭建练兵主战场,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大幅提升、业务能力大幅增强。另一方面,以实践为主线,推动专业技能精通化。推行“上挂下派”工作制度,定期选调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挂职学习,选派机关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让两级干部在角色互换中相互提高。推行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履职模式,按照“优化配置、整合资源,通力协作、联合履职”的总体思路,将全县8个镇(街道)、52个(部门)单位划分成4个联合履职组,每组由一名县纪委监委领导负责,通过常态化参与县纪委监委相关案件查办工作,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设备标准化”打造审查调查“主战场”。强化硬件支撑,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上给予充分保障。一是建好阵地,监督工作有载体。探索形成了全县阵地建设“345”模式:3,即明确指挥机构、明确分工安排、明确完成时限等三个明确;4,即在县纪委监委建成标准化办案区一处、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建成留置场所一处、在全县8个镇(街道)完善了独立的纪检监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在全系统建成标准化谈话室19处;5,即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等五个统一。二是配齐设施,监督工作有支撑。提出办案设备“八必备”要求,即必备台式电脑、专用存储设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密码文件柜、碎纸机、暗访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三是规范管理,监督工作有保障。明确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管理职能,明确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设施、设备专有用途,提出“五严格五禁止”的工作要求,即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履行交接程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未经审批,进入谈话室或办案场所。禁止占用办案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禁止将办案文书、资料存储于私人设备。禁止违规操作办案设备,私自刻录、存储谈话录音录像。禁止将办案设备挪作他用。
“工作规范化”打通业务运行“主动脉”。以“三个一”为突破口,围绕业务运行、执纪执法、机关管理等方面规范管理,形成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运行体系。一份“清单”明职责。聚焦重点工作,立体化列出“两个责任”、“室部责任”、“干部责任”清单,坚持一体谋划、系统推进,扎实推进委机关、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四位一体”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了资源整合和清单运用效果最大化。一张“模板”促业务。结合监督执纪的程序、内容、文书等规定要求,提出规范标准、规范格式、规范内容等“三个规范”,汇编成册,使监督执纪中每个环节所需的文书都有章可依。一本“台账”助履职。创新出台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将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到分管常委、室(部),考评依据工作成绩表现予以加减分,做到一月一汇总一通报,年终综合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工作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