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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三措施”为担当者保驾护航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09 09:11:03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着力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领导干部的行为,通过撑腰、鼓劲、亮剑,努力营造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认真甄别,为“清白者”撑腰。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审查调查、认真甄别为失实举报或诬告陷害的,严格按照中、省、市纪委相关要求,对受到信访举报人进行正名。2020年5月,长武县委组织部经过严格的程序后,张贴了对亭口镇干部李某提拔任用的公示。在公示张贴后第2天,长武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李某在亭口镇工作期间存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男女关系混乱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迅速围绕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采取与亭口镇96名干部谈话、走访亭口镇群众等方式,查明所反映的问题全部失实。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反馈。

二是及时澄清,给“担当者”鼓劲。对具有诬告陷害或者因误解引起的信访举报,县纪委监委在办结后,迅速启动澄清证明工作,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恢复名誉、消除顾虑。前面所述案例查结后,为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对调查信访举报失实内容向李某进行书面澄清,并将书面澄清函抄送至县委组织部、亭口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接到县纪委监委的澄清函后,长武县亭口镇干部李某感慨地说:“仅几天时间,县纪委监委就把事情查清楚了,还了我清白,为我正名,消除了我的负面影响,感谢组织!”

三是适时曝光,向“诬告者”亮剑。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注重警示震慑,通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狠刹“想告谁就告谁,想怎么告就怎么告”的歪风邪气。注重以案促改,在澄清不实举报的同时,深入剖析引发诬告的原因,帮助被诬告人查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帮助干部消除心理顾虑,让干部卸下包袱,积极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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