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长武县 / 正文
驻长武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作者:计军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6-08 08:49:24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政治监督职能定位,扎实履行监督首责,按照职责上“明”、监督上“严”、机制上“建”的工作思路,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明职责,监督内容更清晰。为切实解决日常监督中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等问题,坚持“正本清源”,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派驻组在全面梳理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派驻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明确了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对每项内容实行项目化、流程化、数量化管理,做到直观清晰、简便易行,为派驻组干部提供了工作抓手,解决了日常监督浅表化、工作重点不聚焦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派驻机构监督质效。

严监督,敢于亮剑显威力。派驻组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坚持抓经常、经常抓,抓反复、反复抓,聚焦靶向发力,不断凸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今年以来,共列席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议23次,提醒注意事项11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场,谈心谈话15人次,下发检查建议书6份,提醒整改问题7个,提醒约谈干部13人次。

建机制,审查调查更有效。为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组研究制定了《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实施办法》,明确了包括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等11项监督重点,细化了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专项检查等8种监督方式。同时,还一并明确了监督结果的运用,通过定期分析研判,提出监督建议,启动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及时报告报备以及记入廉政档案等方式,使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形成有机整体,增强监督合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