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的那段时间,我心情特别低落,但在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拾了信心和勇气,更加努力的工作……”近日,长武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长武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修订完善《回访教育制度》,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坚持分级回访。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参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回访教育,抓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帮助“犯错”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使回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坚持深入回访。每年对应回访的受处分人员至少回访一次,听取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所受处分的意见、从中吸取的教训以及受处分后的思想工作情况,确保办案人员及时准确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做好教育工作。同时,听取回访对象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守办案纪律、履行办案程序、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情况的认识和看法。
坚持多样性回访。采取与受处分人谈话、走访有关党组织或单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增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进行思想教育又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坚持做好回访登记。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档案,每次回访结束后,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全面掌握受访对象的德能勤绩状况,并与其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调整工作,作出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等组织处理。
2019年,县纪委监委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00件,党纪政务处分211人,截至目前共完成回访150人次。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既检验了办案质量,又深化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再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