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近日,长武县对2019年度全县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记分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2019年度全县干部违规违纪记分共263人,其中,科级干部126人,一般干部137人。6分以下259人(科级干部123人,一般干部136人);6分至12分(不含12分)3人(科级干部3人);12分以上(含12分)1人(一般干部1人)。按照《长武县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记满6分的4名干部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2019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对其中3名科级干部作出“2019年不得推荐提拔任用、取消2019年职称评定资格”处理,对1名一般干部作出“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省自励。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工)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通报》,分析研判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理、监督、爱护干部的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足用活《长武县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善于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及时批评教育挽救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既体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又让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度,从思想和行动上真诚悔错改错,自觉提高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群众意识,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有效转变,为打造“五个过硬”干部队伍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富裕人文美丽新长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