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源头防范,加强全程监督,严把廉政鉴定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
一是把好认识关,确保思想重视到位。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重要性、回复对象的范围、回复程序及相关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党内监督的必备手段。
二是加强全程监督。对干部任免、评先评优、全县村级换届等工作全程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过程的透明度,提升廉政鉴定的准确性。采取查看个人档案材料、个别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并由廉政鉴定对象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初步审核意见。要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工委要及时掌握监督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更新廉政档案,掌握廉政回复的第一手资料,回复工作中要严格把关、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回复意见结果失真问题的发生。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密泄密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重视信访举报。对被鉴定对象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进行鉴定,同时,征求案件监督管理、信访、案件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对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的,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期内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带病参加村级换届”。2019年至今累计对60余人次在评选优秀、村级换届时进行了否决。
四是坚持层层把关。在对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全程监督和多方面获取信访举报信息的基础上,由专人负责梳理汇总后形成廉政鉴定初步意见,经分管常委决策,分管副书记同意,报请县纪委书记同意后出具最终的廉政鉴定。据悉,2019年至今,县纪委监委对全县4000余人次进行了廉政鉴定,为全县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村级换届选举提供了重要依据,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长武县纪委监委 贾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