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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杨静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20 16:48:42

为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廉洁关,彬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多举措做实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规范工作流程,让回复有章可循对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回复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细化。明确要求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组织部统一受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管室等部门进行联审。各部门依据职责,重点围绕干部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再由组织部汇总形成综合廉政意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签后,统一回复征求意见单位,确保回复工作流程清晰、责任明确。

完善联审机制,为干部精准“画像”建立多室(部)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案管室负责提供被审查对象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信访室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各纪检监察室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全方位对干部廉洁情况进行“扫描”。坚决杜绝隐瞒问题、避重就轻等情况,为干部精准“画像”,确保回复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细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审核人员责任意识。同时,建立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对每份回复意见的办理过程、审核人员、审签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已回复14批次83人次党风廉政意见,提出暂缓意见2人。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关口,关乎党风政风。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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