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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巧用“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张霈欣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2-26 17:03:27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严明纪律规矩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秉持惩防并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在监督执纪问责以及监督调查处置相关工作中,灵活运用“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力求做到问题早察觉、早提醒、早化解。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要节日向党员领导干部发布廉政要求,通过发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露头就打,突出严管厚爱,综合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纪律,保护干部,服务发展,把握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这把“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好干部蜕变成阶下囚。

坚持零容忍态度,突出高压惩腐态势,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密切关注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民生保障、临时救济、环境整治等诸多领域,对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公然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坚决秉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肃,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格的强烈信号,一旦发现相关问题,必定严肃查处、予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截至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0人次,运用第二形态处理85人次,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分别占61.4%、3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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