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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综合施策推动容错纠错常态化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王宝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30 15:28:51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打出失实澄清、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组合拳”,用心用力用情抓好常态化容错纠错,推动实现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之事当“家事”,用心用情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全力规范维护信访秩序,严肃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多部门联动排查甄别机制,将“澄清研判”作为检举控告办结前置程序,及时查处涉嫌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恢复名誉,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我们这次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政务降级以上重处分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回访对象……”。近期,彬州市纪委监委对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列出11项检查内容清单,既对党纪政务案卷,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档案、年度考核等材料进行查阅,又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随机抽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精心谋划谈心谈话,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有针对性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帮助党员干部找准“病根”,用“心药”治“心病”。今年以来,共计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98人次,受访对象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

为了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制定出台彬州市《干部干事创业激励办法》《党政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切实把“三项机制”贯穿于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影响期满、积极改正、表现优秀的,经考核认定后大胆使用,通过宽严相济,合理容错,厘清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的边际,激励“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让纪律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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