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义门镇东村副主任罗某某侵占群众土地补偿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发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小切口”,全面梳理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围绕村干部依法履职、廉洁用权、“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督,严肃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健全信息通报、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实现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同时,统筹监督力量,对发现的“三资”管理使用中的有关问题,督促相关乡镇、村建立问题清单,依规依法整改落实,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并严肃查处履行管理责任不力、违规干预插手项目、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带头督促指导,确保抓出成效,有效破解“三资”底账不清、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不精准等问题。
202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挽回经济损失1.448万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2个,通报典型案例2个。
“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责,促进‘三资’监管更规范,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廉动力’。”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