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做到“应知尽知”,做实做细审查调查(核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防线。
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在审查调查(核查)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树立“无安全不办案”底线思维,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不断强化安全是审查调查(核查)工作“生命线”意识。印发《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工作规程》《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工作规程》,做到开展谈话工作全程可控,把办案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每个办案环节始终。
领导靠前指挥,明确安全责任。明确正科级谈话对象由分管副书记首谈,副科级谈话对象由协管常委首谈,其他人员由审查调查(核查)组负责人首谈。其他案件可视案件实际情况开展领导首谈制。根据被审查调查(核查)人的职务职级确定首谈领导,审查调查(核查)组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参与谈话现场把控、指导、监督,根据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制定“一人一预案”,逐项列明风险点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紧盯各个环节,落实领导首谈制。坚守“对象审查谈话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陪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的两个底线。谈话前审查调查(核查)组负责人应当对谈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首课制度。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做到“应知尽知”。谈话中冷静处理化解风险,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注意防范谈话安全风险,谈话后巩固成果保障安全,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实现审查调查(核查)人的“精准画像”。
严管厚爱结合,促进案件查办成效。坚持首场谈话是内审谈话工作的纲和魂,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作用,注重纪法贯通、注重情理结合,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通过“红红脸、出出汗”促使干部思想有触动、行为有改进,又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实现案件在短时间取得全面突破。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