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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三个规范”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纪文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3-07 09:25:17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从严审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规范工作程序。在收到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协调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对被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情况、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关,据此提出初步意见,经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逐级审核确认,报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函复报送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客观公正、严谨高效。

规范语言使用。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市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要求,按照“没有收到信访举报;收到信访举报,经核实反映问题是否了结;收到信访举报,对反映问题线索正在核实”等情况如实反馈意见,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规范回复意见。市纪委监委领导要求各回复意见的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征求意见事项,逐一梳理排查后,在征求意见上签字,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真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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