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住建局二楼党员活动室,该局党委委员及机关支部党员肃然端坐,对面是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和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三名同志,一次特殊的支部党员大会即将开始。

11时整,会议开始。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用清晰洪亮的声音宣布:“住建局党委委员曹某……违反工作纪律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人们的目光齐刷刷望向在座的曹某,曹某也当即检讨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作为当事人,曹某说:“我是党委委员,也是支部的一名普通党员,今天在这种场合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羞愧悔恨,同时也感受到了纪律的洗礼。”
“今天这场难忘而特殊的支部党员大会,让我感到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我会以案为鉴,提高纪法意识。”该支部一名党员说。
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说,处分决定宣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彬州市纪委监委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以召开受处分对象所在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宣布处分决定,一方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起到警示作用,又可以让支部党员相互监督、相互帮助。
据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实现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到一堂课的转变。”一方面,改进签写意见方式。宣布处分决定时,要求受处分人深刻反省,从自身思想认识和态度深刻剖析,在宣布处分决定专用文书上认真签写意见。另一方面,改进教育方式。区分处分轻重程度,对受处分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受处分人深刻认错悔错改错,汲取教训,感恩组织。
该市高度重视做好处分宣布执行工作,市纪委书记表示,要以抓好处分宣布执行等案件“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警示教育工作。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向18人宣布处分决定,均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