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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周提醒月通报季推进”工作机制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效开展
来源: 作者:王海娟 黄瑾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4-19 10:32:46

为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查办“周提醒、月通报、季推进”工作机制,分类建立办理进度台账,实行每十天一次提醒指导,每月一次通报督促,每季度一次推进赶超,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周提醒指导。制定印发了《彬州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包抓联系镇(街道)、部门(单位)任务分工的通知》,由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点对点负责联系指导10个乡镇纪委和6个派驻纪检组。每周听取联系部门案件查办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执法中的难点、堵点,提高办案效率。

月通报督促。案件监督管理、信访部门每月对案件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总统计,经审定后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承办部门,对存在未按程序办理延期、严重超期等情况的,及时通报约谈并进行蹲点督办;对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办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案件查办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季推进赶超。每季度召开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审查调查、宣传报道及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工作突出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室部作交流发言,工作滞后的作表态发言,促使各部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案件查办工作是检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一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工作,严守办案安全纪律,做到进度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提高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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