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纪委准确把握“三不”内在联系,强化融合协同,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形成了“四贯通四同向”推动“三不”一体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
审查监督教育贯通,同向发力。彬州市纪委既注重以案件为主线打通“三不”的内在联系,又注重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廉政教育等各种职能职责有机衔接整体推进。近年来,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同时,聚焦监督职责,抓实廉政教育。2019年以来,组建政治监督工作专班,成立六个政治监督组,常态化开展对“六保”“六稳”、三大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监督,共发现各类问题460多个,督促整改42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处理72人,通报6起17人,促进各级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联合市委党校组建党纪条规宣讲团,逐镇办、部门开展党纪条规宣讲,每季度开展一次大型廉政宣讲活动,要求各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并及时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为“三不”一体推进建立了良好工作基础。
纪委内设机构贯通,同向发力。在市纪委内部各室部之间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效衔接、协同落实的“一案五同步”工作局面。比如,市纪委查处了新民镇东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贪腐案,纪检监察室同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向发案单位新民镇党委、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一案双改;审理室在给张某某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一案三说”;案件监督管理室将此案写入典型案件通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组织部同步编印案件警示录,收集警示教育素材,指导发案单位党委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针对性;党风政风室将此类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举一反三,同步制定“项目化”监督检查方案。通过这种工作法,从内部实现了各室(部)联动,打通了“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体现了“三不”一体推进要求。
“四种监督”贯通,同向发力。出台《彬州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市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协作关系,在处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时加强沟通,相互协作配合,实现巡前充分沟通、巡中切实履责、巡后协作配合、集中整改后联合评估的工作机制。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机构工作沟通、情况通报机制,统筹用好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信息,加强统计分析、分类汇总,通过工作联席会、情况通报等形式,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和处置,对共性问题市纪委开展专项治理。
市镇村三级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市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办纪委、村监委会发挥联动作用,才能形成合力。针对村级干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压力递减问题,也考虑到村监委会干部大都来自农村、出身农民,基本的履职能力比较薄弱,彬州探索推行网格化“四大员”监督管理制度,市纪委监委把全市156个村和社区划分为156个网格,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行廉情信息上报员、党纪条规宣传员、作风建设监督员、村务公开指导员“四大员”职责,有效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制度建立以来,共上报各类廉情信息1150条,组织党纪条规宣传1320场次,开展干部作风监督130余次,督促公开原始财务发票1280多张。为了进一步夯实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彬州纪委总结形成一套镇纪委“十个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五个一”工作法,即每月督促党委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纪法学习,一次提醒谈话,处置一批问题线索,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通过工作法,把“三不”一体推进的要求和中省纪委的一些工作部署具体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落实时限,并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督促检查,使基层纪委“三不”一体推进有抓手、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