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彬州市 / 正文
彬州市纪委监委把好廉政审查关严防“带病过关”
来源: 作者:李娟丽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06 09:33:21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先后对涉及干部调整、表彰等70多批次669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其中18名党员干部因廉政方面存在问题被所在单位取消了评优树模资格,严格坚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票否决”,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廉政审查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彬州市纪委监委规范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制定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程。在受理范围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受理事项和受理人员范围,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全面收集相关廉政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切实提升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的前瞻性、实效性,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不回避、不护短,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着力打造一支“清流”干部队伍。

该市纪委监委对组织部门及其他单位部门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及时受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室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核的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予以回复。此外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鉴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让审查人员时刻感受到责任和约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