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办案安全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上半年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
强化案前教育。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由主管领导召集办案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党纪法规,引导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参与办案干部统一签订《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每个步骤和环节。
健全制度规范。制定了《彬州市留置场所管理办法》《彬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从被审查对象安全、审查人员自身安全和审查纪律三方面明确和细化了审查安全责任,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措施,扎牢了制度篱笆。
坚持“手递手”交接。坚持“谁送谁接,谁领谁送”的原则,由纪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组长负责谈话对象的接送,坚持“手递手”交接。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反馈,并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对突发情况的有效掌控。
加强硬件建设。按照省咸纪委监委要求,全市高标准打造15个谈话室。谈话室配置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墙壁、门窗、桌椅、地面及相关设施作软包处理,配备应急药品,实行进出登记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制度》《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等,为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提供硬件保障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