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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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为党员干部注入“清醒剂”
来源: 作者:黄瑾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9 09:02:25

“这次教训我会时刻提醒自己、鞭策自己,也知道再深刻的检讨不付诸于行动都是空谈,请市委在实践中考验我、监督我,我将端正自己的态度,改正自己的错误,落实自己的行动,不再重蹈覆辙。”彬州市某镇主要负责同志与某镇干部因网络信息发生了冲突,在向组织递交的检讨书中深刻反省自己。

“细微之处见真知,你身为党员干部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日常要求更严一份,自我约束更紧一层,不仅仅是不贪不腐,还要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提升文明素质,引领社会风尚。”彬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泽对该领导干部在教育提醒谈话中严肃地讲道。

类似这样的谈话提醒,在全市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5月份,全市约谈函询、批评教育68人次。

具体实践中,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廉政档案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专项巡察、问题线索为党员干部“体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脉问诊”,并将谈话材料整理归档,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切实提高问责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同时,为了避免谈话流于形式,突出谈话实效,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好谈前、谈中、谈后关键环节。在谈话前,提前掌握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谈话中把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和“痛点”点到位,把利害关系讲清楚,让被谈话对象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谈话后,采取回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被谈话对象进行明察暗访,确保被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入心入脑,深入反省,认真整改,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严管就是厚爱。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第一种形态的广泛运用,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也让多数干部能够轻装上阵。”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宋泽表示,“要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在空间上,从办公室拓宽到生活圈;在时间上,从‘八小时内’拓宽到‘八小时外’,确保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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