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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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践行“一案三说”深化“以案促改”
来源: 作者:池龙祥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6 09:21:25

“未经两委会决议,我私自克扣冒领群众的危房改造资金另作他用,我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违纪行为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全体党员干部应该以何支书违纪案件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发扬务实廉洁精神,助推全镇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以上场景是彬州市纪委监委运用宣布纪律处分决定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真实写照。近期,在彬州市纪委监委对北极镇曹村党支部原书记宣布处分决定会议上,受处分人对违纪问题、村监委会主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了发言,北极镇纪委书记对违纪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剖析,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对镇域内党员干部监管、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阶段纪律处分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发挥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使纪律处分宣布成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课堂,彬州市纪委监委推行“一案三说”,在各党委(党组)或支部组织召开纪律处分宣布会议时,要求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说“思想认知”,发案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就监督责任说“警示教育”,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主体责任说“经验教训和整改措施”。通过推行“一案三说”,让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使纪律处分“带电长牙”,做实做细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收效良好。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纪律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手抓“以案促改”,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有力促进市域内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1-5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宣布处分决定45起,通过用活纪律处分实行“一案三说”,使纪律处分真正往实处走,往党员干部心里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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