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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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以“一案一剖析+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来源: 作者:黄瑾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2 09:06:10

“镇财政所对村级报账工作审核不严,存在虚假协议、工程决算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开展一次检查,排查相关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公益性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彬州市纪委监委对该市某镇赵某某挪用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并向相关部门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也是该市运用“一案一剖析+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的一个有效实例。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切实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全面从严、精准发力,以“一案一剖析+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和实效。

“一案一剖析”靶向治疗以案促改。将查办案件向专项治理延伸,由承担案件审查调查的室(部)牵头对案例进行剖析倒查,仔细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和症结,梳理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并形成剖析报告,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案发规律,提出整改建议或监察建议。目前,已对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低保政策落实等方面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形成剖析材料4份。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纠偏矫正的作用,针对政治巡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制度、管理漏洞,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督促责任部门全面进行落实,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同时,建立“谁提出、谁负责、谁跟进”的全过程跟踪督办机制,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责任室不定期对责任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电话跟踪督办或现场督查督办,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问责,确保建议书的时效性和实效性。目前,全市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

做实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综合运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吸引力。同时,将宣布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让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力求实现“处分极少数,警醒大多数”的警示教育效果。此外,与司法机关建立警示教育联动机制,把警示教育课堂放在庭审现场、看守所等场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筑牢不敢腐的堤坝,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目前,责令相关部门和镇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10次,用处分决定宣布开展警示教育3次。

“案件不是办完就了结了,而是要拉长链条,做好‘后半篇文章’。每一起违纪案件的发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其背后都有教育、监督和制度等方面的缺陷、短板和漏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今后我们将持续推动‘一案一剖析+监察建议+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既治疗病灶、又根除病根,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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