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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线索办理规定》
来源: 作者:李娟丽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11 09:06:56

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护航,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合规合理诉求,做到“事事可追溯、件件有回音”,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彬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线索办理规定》。

《规定》将线索精准分流,强调优先办理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上级纪委监委转送、中省市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和涉及科级干部问题线索。强调时效性,按照及时告知、限时办结、月底清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置线索。内容简单的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问题线索的快查快办,务必做到当月清零。

《规定》要求,要强化监督,加强对各纪检监察室线索办理的跟踪督办,力争做到不拖延、不积压。要求各办理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对私存、扣押、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泄露检举内容,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在线索办理上下功夫,出新招、出实招,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跟踪督办,不断提升线索办理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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