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彬州市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构建市域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进行严格管理。持续深化网格化“四大员”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干部选拨任用监督,对100多名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暂缓提拔8人。全年开展谈话329人次,发提醒函85份,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科级干部2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1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研判问题线索,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90人次;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33人次;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人次;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4人次,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持续加大惩治力度。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80件,初核357件,了结280件,立案135件,结案142件,党纪政务处分146人,涉及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查处了一批科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起到很好震慑作用。
(彬州市纪委监委 池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