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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精准践行“四种形态” 织密监督执纪防护网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曾梦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23 14:39:19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通过构建责任清晰、分类精准、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监督”拓展,实现监督效能与治理效能双提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纪律防线。

压实责任链条,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阀”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责任落实,通过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机制,确保监督执纪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以常态化谈心谈话、精准化廉政提醒、专项化监督检查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筑牢纪律防线。

分层分类施策,念好监督执纪“精准经”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原则,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后果影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严重违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问题,果断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形成有力震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5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94人次,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标本兼治,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四种形态”的教育警示作用,对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实行“一对一”跟踪回访,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同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回访教育249人次,回访教育率达97%。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四种形态’运用,在‘精准’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在‘实效’上见真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为清廉永寿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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