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对我提醒,这次谈话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误,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永寿县一名乡镇干部在接受提醒谈话后说道。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纠正,是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常态化要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治未病”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在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好功夫,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纪律作风顽疾常态化开展“蹲点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厘清问题,找出“病因”,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精准区分类型,因人因事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使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潜在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萌芽式问题,开展批评教育,让其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予以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在敞开心扉的交流中教育人、挽救人,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实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把抓常和抓长结合起来,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真正做到把问题查清楚、纠到位,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将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精准运用、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