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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做实“镇案县审”持续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赵思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1 11:11:52

“镇纪委调取的主体身份证据缺少党员身份资料,三注明一盖章不健全不规范等……请按照问题反馈清单补充完善。”前不久,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镇纪委办理的违纪案进行审理,提出上述审理意见,随后镇纪委对审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

像这样逐项对镇办纪工委自办案件进行全方位“体检”,找问题、提对策、压责任、促整改,逐一开出问题清单,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推行镇案县审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案件质量的缩影。

镇案县审模式运行初期,永寿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全县审理人才库制度,从镇办纪工委、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择优选取11名办案经验丰富、有法律知识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案件审理人才队伍,不定期开展实战化教学和业务培训活动,定期抽调人才库成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文书制作、回访教育等工作,在实操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此外,永寿县纪委监委制作了《缺陷瑕疵问题反馈清单》,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对发现证据不完整的,需要补充完善的,制作《提请补证审批单》,提交送审单位进行补证。案件审理室梳理总结了常见易错问题清单,列明易犯错误和注意事项;对个案总结问题清单后将审理发现问题书面反馈案件承办单位,定期汇总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常见、易错问题,制作下发供镇办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时参考。目前,该县镇办纪工委所办案件审理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轻处分违纪案件的审理平均时长比原来缩短一半。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结镇案县审案件108件,发出审理意见反馈清单52份,提出审核意见100余条,解决疑难问题36个,无一起申诉复审案件。“我们将立足实际,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不断深入推进‘镇案县审’,全力有效解决镇办纪工委查审不分、定性不准、办人情案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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