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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15 09:01:50

“今天的约谈,对我来说是一次鞭策和警醒,针对现有的问题,我会立即扎实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完善工作,以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开展好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关心和信任……”近日,永寿县某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深刻检讨。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努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针对风险性、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抓早抓小,常态化运用廉政谈话、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着力于把问题消除在违纪之前、破纪之初,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该县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5人,占比63.7%。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入手,督促党委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利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自我反省整改,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精准监督落在日常;持续探索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形式,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及时约谈新任职领导干部,并组织开展廉政考试和任前警示教育,打好廉洁从政“预防针”。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举办廉洁文化作品展览,潜移默化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指导督促驻在单位制定细化完善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等,有效提升日常监督管理整体质效,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同时该县着力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对接受第一种形态党员干部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严管就是厚爱。今后我们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关心爱护同志的角度出发,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监督抓在日常、落在实处,持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永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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