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交给你组办理的问题线索,已签收24天却还未进行处置,你们是有什么困难还是有其他原因?”
“现向你室发出督办通知,对此类违纪情节明显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立案、快查快结。”
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开展问题线索预警提醒督办的一个缩影。向案件承办单位发放预警督办提示单,是该县纪委监委构建预警督办机制,提升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质效的一项特色做法。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分办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确保入库的问题线索流转有痕、去向明确、监督适时。实行“周清理、月小结、季通报”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每季度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和委分管领导,消化增量、减少存量,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不久前,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发现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承办的一起案件处于“立案长期未结”状态,立即向其发送了预警督办提醒。收到预警提醒后,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迅速与联系指导室沟通,采用“内审+外调”同步推进的模式,一方面与相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内审,另一方面与第一纪检监察室联合外调,加快处置进度,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该案件顺利办结。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上下联动、划分协作、整合力量等工作机制,针对问题线索台账中案情复杂、立案后超期未结的案件,由县纪委机关室部牵头成立“协作组”,根据办案需要随时调整组员,由机关分管领导包联指导,建立纵向统一领导、横向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拳头优势”,实行组织资源共享共用、人力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双提升。
实施预警督办机制以来,针对15个承办单位涉及的34件问题线索,已发出预警督办函5份,“一对一”提醒单10份,电话提醒23余次,督促临近办结期限的问题线索2件。
“预督办机制实施后,各承办单位问题线索的处置和案件查办效率明显得到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对该机制的运行和成果转化进行提升和完善,不断实现线索案件监管调度的精细化、精准化,推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提质增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