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探索开展立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聚焦县委部署开展的“项目建设推进年、乡村振兴提质年、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紧盯经济发展、风险防范、污染防治、改革创新、民生保障、党的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落实,采取“征集+申报”确定监督事项,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征集+申报”,确定监督事项。向各相关单位、县级领导发函征集县纪委监委年度立项监督重点事项,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建立年度立项监督项目库。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所在辖区、综合监督单位工作需要、群众诉求等情况,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委申报监督事项,经委领导批准后,纳入立项监督项目库。截止目前,共发送征求意见函49份,征集监督事项3类11项。
“1+1+1+2”,组建监督专班。按照“一事一专班一授权”的方式,对已确立项目,采取的模式,由县纪委监委常委任组长,联系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任副组长,两名监督人才库成员组成监督专班,每组确定一人为联络员,负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络对接。组建立项监督人才库,从财政、审计、发改、农业农村、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和特约监察员中储备监督人员。
“一项一策”,议定行动方案。监督项目启动后,各监督专班按照“一项一策”的原则,深入学习监督相关内容,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集体研究制定立项监督行动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监督+整改”,提升监督质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采取召开汇报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谈话了解、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立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各监督专班以函的形式予以反馈,建立问题台账,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县纪委监委予以处置。同时,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工作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高质量发展提高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