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把提高和保障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着力点和生命线,坚持“科学审理、质量第一”,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充分发挥审理审核把关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意识,履行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找准职责定位,树立大局意识,为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当好参谋,为及时、正确处理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严把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将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不可触碰的红线和高压线,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构建“铁案工程”,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制约职能。同时切实发挥集体审议作用,对提前介入审理案件或在审案件提出补证意见等重要事项坚持召开室务会议研究、讨论,做到全面、客观审议案件,把握好质量和效率的辩证关系,提高案件处理的时效性。
强化日常学习,提升审理能力。审理室坚持定期集体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规定新要求。高素质专业化审理队伍,是实现案件审理高质量的关键。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守门人,每一名审理干部都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强全面系统的业务学习,跟进新领域、新知识学习,丰富知识储备,提升案件审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结合职能找准定位,继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勠力同心、接续奋斗,抓好案件审理各环节,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工作助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