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要求,立足职责、突出重点、找准靶心、精准施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1年,全县立案158件,结案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其中扶贫领域23人,生态环保领域22人,扫黑除恶方面6人,违反政治纪律方面2人。
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纪委监委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特约监察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包联部门(单位)实行月督查、季汇总、半年点评、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到位。按照《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围绕严肃村级换届纪律、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等方面实行“一事一安排”、“专班抓推进”,精准开展监督。
聚焦“关键少数”开展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两张清单,按照《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围绕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明晰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备案。纪检监察机构紧盯任务和节点,以谈话、发提醒函等方式,主动提醒党组织落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及评议制度,组织5名基层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将纪委委员评价打分、意见建议等情况梳理后报告县委,反馈本人,督促整改。督促落实好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假及外出报备、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项报备等制度,在专项督导、重点抽查、日常检查中,注重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快查严处。
聚焦“标本兼治”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和派驻监督作用,灵活运用调查研究、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压茬推进。深化“以案促改”,针对审查调查、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并发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堵住漏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规范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