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室部核查,渠子镇高某于2017年12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处分期已过……以上11名同志处分期已过,建议不影响使用……”,这是近期永寿县纪委监委对符合套转职务与职级并行条件的110名同志作出的廉政意见回复。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评优选先、表彰奖励中的审核把关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选先和表彰奖励对象进行廉洁“体检”,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在廉政意见征求时,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流水线”作业,围绕被选拔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在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内等方面进行核查,多渠道、多层次“扫描”干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第一时间向征求意见部门反馈真实客观的党风廉政意见,为干部精准“画像”,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同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接受“政治体检”,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打“预防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累计对提拔任用、职务职级并行、评先选优等139名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否决1人,切实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永寿县纪委监委 来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