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依据条款适用不当、初核报告审批不到位、案卷装订不规范……”日前,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等内设机构,组织业务骨干力量下沉全县10个镇(办),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此次“下乡体检”,按照案件办理中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理、执行、回访教育全流程环节严把关口。
“案件质量无小事,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使我受益良多。”该县城关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直面问题,逐条梳理办案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为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该县纪委监委对存在瑕疵的案件逐一开列问题清单,现场交流指导,并督促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整改。在2024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中,重点抽取100余件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件进行“回头看”,逐卷查阅,共发现取证不严谨、文书不规范、执行不规范等问题50余个。
为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按照《陕西省纪委监委镇案县审工作办法》,严格规范镇案县审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查调查终结后,一律交由相应的协作区纪检监察室进行内部审理,拟处理意见提出后经审批,提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案件审理室协审后经分管领导审签,统一出具书面问题反馈清单和协审意见,交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照处分批准权限报有关党组织履行审议程序后作出处分决定。通过协作区纪检监察室及案件审理室的“双重审理”,强化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的审理监督,扎实夯牢本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