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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监督制约“微权力” 遏制基层“微腐败”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宏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6 10:13:14

“我作为村上水管人员,在收缴水费上动了贪念,每平方多收群众0.5元水费。我愿意全部退缴这笔多收的款项,今后一定痛改前非、绝不再犯……”近日,在接受三原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过程中,村干部王某某深刻检讨自己的问题。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村级“微权力”运行管理,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开展靶向监督,持续强化执纪问责,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

该县纪委监委深化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方式,融合县镇村“三级”监督力量,以“群众反对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为出发点,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聚焦村级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着力发现在服务群众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拆迁补偿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保障等方面,通过“体验式”“蹲点式”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村级“微权力”运行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跑冒滴漏、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

为了推动提升治理效能,该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镇(村)和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督办、约谈、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处理,需进行严肃问责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对涉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跟踪问效,督促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形成发现、分类、处理、督查的闭环链条,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运行。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1次,推动整改问题37个,建立完善村财镇管、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公示、村务公开等相关制度规范11项。

“‘微权力’失控就会产生‘微腐败’。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村级‘微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找准着力点,加大对‘微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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